Sunday, April 29, 2007

真噱!送人的東西還要拿回去



(↑Louis Vuitton新款的行李箱)

對!這種事情就是發生在我身上~

送人的東西還要拿回去~瞎!



事情是這樣的,
去年我準備出發要到加拿大時,前任的媽媽特地買了一只行李箱給我用

我也跟她媽媽說過不用了,不過畢竟是她的媽媽,我也好心的接受了。
還幫她帶了她家人買給她的GUCCI皮夾。



結果剛剛竟然跟我說,那只行李箱是她媽媽買給她的!?
所以要我還給她...是請我幫忙帶過來送給她!?
那為什麼當初沒馬上說?就像GUCCI皮夾一樣拜託我帶過去?
真她媽的瞎~


我跟她說是你媽當初要買給我的,現在竟然跟我說是請我幫忙帶過來!?

我TMD是沒錢買行李箱嗎!?

我跟她說無所謂,我不想跟妳吵這個,行李箱也沒多少錢~
只覺得妳媽很瞎!



不管是她分手之後要拿回去也好,還是利用我帶一個行李箱也好~
(一個人也只能帶兩件行李箱)
我只能說很無言~



勸告各位,以後挑交往對象,也要挑她的爸媽,
要不然就不要接受對方爸媽的禮物~




哇勒幹!



瞎!


回應文章? 請至留言板

Leave a Comment? Guestbook here



No comments: